引爆民進(jìn)黨“黑道之亂”的前民進(jìn)黨臺北市黨部評委召集人趙映光之子趙介佑,涉嫌暴力討債,拘禁被害人,二審判2年。(臺灣“中國時(shí)報”資料照片)
據臺灣“中國時(shí)報”報道 引爆民進(jìn)黨“黑道之亂”的民進(jìn)黨臺北市黨部評委前召集人趙映光之子趙介佑,被控與男子黃俊檗等人共組暴力討債集團,多次拘禁、毆打被害人,甚至潑糞逼債,一審依參與犯罪組織罪判趙徒刑2年4月,二審考慮他與被害人和解改判2年。可上訴。
判決指出,黃俊檗與趙介佑等人在臺北市成立暴力討債集團,多次聚集糾眾討債;他們在2019年4月12日凌晨,強押一名被害人并加以毆打、拘禁及威嚇逼債,直至對方傷重,才載往醫院“丟包”。
2019年7月間黃男等人還砸毀一家面店的擺設,并潑糞、出言恐嚇;此外,黃認為該集團林姓成員有意疏遠,撂人毆打林男,再押至別處繼續痛毆,林傷重送醫,借機脫困獲救。
黃俊檗遭士林地院判處3年4月徒刑,并強制工作3年,但因去年臺灣“司法院”大法官宣告強制工作違“憲”,二審因此只對黃男判刑3年4月,趙介佑則因與被害人和解,略減刑度改判2年。
備受爭議的趙介佑,另因涉嫌販毒遭起訴,該案目前仍在臺北地院審理中,他在偵查中遭羈押禁見(jiàn),移審北院后,法官考慮他雖認罪,但有反復實(shí)施之虞,仍裁定羈押中。【來(lái)源:華夏經(jīng)緯網(wǎng)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