電子煙。(圖片取自臺媒)
據臺灣“東森新聞云”報道,臺當局“行政院”2日舉行行政、立法協(xié)調會(huì )報,“行政院”副發(fā)言人張秀禎表示,“政院”和與會(huì )“立委”達成共識,建議從嚴管制,將修正“煙害防制法”,未來(lái)電子煙將全面禁止制造、輸入、販售及廣告,違反者最高可罰新臺幣25萬(wàn)元。對此,臺灣大學(xué)法律系教授李茂生表示,“這應該是最嚴酷的法律規定了”。
據報道,臺當局“行政院”表示,“煙害防制法修正草案”10年多未“修法”,多處不符《世界衛生組織煙草控制框架公約》(FCTC)內容,大幅落后于國際,而且電子煙8成含尼古丁、爆炸頻傳、進(jìn)口與販售法令管制不足,因此認為現行“煙害防制法”應予修正。
“行政院”指出,未來(lái)臺當局將加強電子煙管制,除此之外,還包括禁止加味煙,并擴大包裝警示圖文至85%,以及增訂法律與醫療扶助,若勸阻吸煙或拒絕供應未滿(mǎn)18歲者而遭受到侵害,可給予扶助。另外,修正案并增訂,禁止煙商具名贊助,目前是以函釋禁止,以后“入法”。
對于此項“修法”,李茂生表示,“這應該是最嚴酷的法律規定了”,下一步有種就規定未來(lái)紙煙與雪茄等也全面禁止制造、輸入、販售及廣告好了。因為吸煙就是吸毒,這是危害臺灣族群生存的行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