據臺灣“中央社”14日報道,臺灣知名導演鈕承澤被控性侵電影劇組女工作人員,被檢方依強制性交罪嫌起訴,臺北地方法院今天(14日)判處鈕承澤有期徒刑4年,全案可上訴。鈕承澤律師表示,將依法提起上訴。
鈕承澤資料圖(圖源:臺灣“中央社”)
報道稱(chēng),去年2月,臺北地檢署經(jīng)調查后依強制性交罪起訴鈕承澤,并以他犯后卸責、態(tài)度難以認定良好,建請法院處以適當刑責。
“中央社”還稱(chēng),據了解,鈕承澤在法院審理時(shí)做無(wú)罪答辯,強調沒(méi)有犯罪故意,他的律師主張鈕承澤已與被害人達成和解,請求法官宣告緩刑。
據媒體此前報道,2018年12月5日,鈕承澤被指控在拍攝電影《跑馬》期間性侵女性工作人員,同年12月7日,鈕承澤理光頭現身并前往警局接受問(wèn)詢(xún),并稱(chēng),會(huì )盡力配合司法調查,以及未來(lái)的司法審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