據臺灣《中時(shí)電子報》報道 臺灣新冠肺炎疫情自去年肆虐迄今,臺當局高層為防范不肖業(yè)者囤積哄抬防疫物料、以及散布假訊息影響防疫工作,指示警方及調查部門(mén)“嚴打”疫情相關(guān)案件,據臺灣“高檢署”統計,自去年3月迄今,各地檢署共受理偵辦2400多案,其中以“假訊息”案為大宗,約有1351案、被告1660人,但檢察官只起訴78案、84人,起訴比率僅約5%,顯示警調對于假訊息案件搜證能力尚待加強。
其中,“傳染病防治法”囤積防疫物資、哄抬物價(jià)罪部分共偵辦152案、被告194人,已起訴8案、9人、緩起訴處分有12案、14人、不起訴47案、72人,尚有3案未結。
另“傳染病防治法”不遵行主管機關(guān)指示,致傳染他人罪部分,共偵辦8案、11人,已不起訴3案、4人。
至于案件最多的“假訊息”案,“傳染病防治法”傳播謠言或不實(shí)訊息罪部分,共偵辦1351案、1660人,已起訴78案、84人,緩起訴處分309案、380人,另不起訴478案、580人,未結案219件。
法界人士認為,“假訊息”案起訴比率僅約5%,若加上緩起訴合計比率為28%,仍低于不起訴比率35%,顯示假訊息案成罪比率不高,警調“嚴打”假訊息案件之余,亦須加強偵辦相關(guān)案件的搜證能力。
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”囤積防疫物資、哄抬物價(jià)罪部分共偵辦423案、589人,起訴12案、16人,緩起訴38案、44人,不起訴116案、169人,未結42案。
“特別條例”不遵行主管機關(guān)指示,致傳染他人罪部分共偵辦11案、13人,起訴3案、3人,不起訴3案、4人,未結1案。其余與疫情有關(guān)案件共偵辦518案、791人,起訴93案、157人,緩起訴31案、51人,不起訴133案、201人,62案未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