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華社臺北9月5日電(記者傅雙琪、王承昊)臺北地方法院5日再次召開(kāi)羈押庭,以圖利犯罪嫌疑重大、有滅證及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為由,裁定將臺灣民眾黨主席柯文哲羈押于臺北看守所,并禁止接見(jiàn)、通信。
因在臺北市市長(cháng)任內涉嫌臺北京華城容積率弊案,臺檢廉單位8月30日搜查了柯文哲的住家、辦公室及民眾黨中央黨部,并于31日凌晨將柯文哲當庭逮捕,檢察官同日向臺北地院聲請對其羈押禁見(jiàn)。臺北地院羈押庭于9月2日裁定,因檢察官舉證無(wú)法認定柯文哲犯罪嫌疑重大,柯文哲無(wú)保請回。在臺北地檢署提出抗告后,臺灣高等法院4日撤銷(xiāo)原裁定,發(fā)回臺北地院重審。